各班级:
为全面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风建设年”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学风建设,根据“崇法•笃学”学风建设专项方案要求,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工作办公室拟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与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级评选
1.参评对象:15、16、17级各班级。
2.推荐名额:校级优良学风班级1个,院级优良学风班级2个。
3.评比方式: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内容分为两个部分:日常学风情况、学风建设特色项目,分别占80%、20%。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分=日常学风情况得分*80%+学风建设特色项目得分*20%。
4.现场评比时间、地点:拟定2018年5月22日下午3:00祖杭一楼大厅。
5.请各班级准备好参评材料,包括各班级书面材料、展板海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优良学风班级与学习标兵评比细则)
(1)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于5月16日上午10:00上交永利集团304am登录南501B学生会办公室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2)电子版证明材料于5月18日20:00前发送到邮箱821525608@qq.com。文件名格式统一,“如2015级法学1班电子版材料”。
(3)各班级书面材料于5月18日上午10:00前上交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会办公室组织部工作人员处,电子版于当晚20:00前发送到邮箱821525608@qq.com,发送时名称格式统一,如“2015级法学1班书面材料”。
(4)展板底板统一设计,每班2幅,每幅1200*900,展板上需有院标院训,优良班级风采,小法宝的卡通形象展现班级学风建设成果的元素。
对上交材料有疑问的,请联系组织部副部长彭冰芝:17706671923。
二、学习标兵评选
1.评选指标
评选院级学习标兵5名,奖励1000元/人
2.评选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均可参评:
a.学习绩点排名在专业第一;
b.学术科创学科竞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社会实践、论文竞赛)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
c.学习进步,本学年较之上学年或本学年第二学期较之第一学期班级排名进步20名(含20名)以上;
一年内有因违纪受处分的,或者因违纪被学院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或者因查课缺勤被通报达3次及以上者,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班级填写附件2并提供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并于5月18日上午10:00交至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821525608@qq.com。
以上2017-2018学年“崇法•笃学”优良学风班级与学习标兵评选事宜时间区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5月15日。
附件1:永利集团304am登录“崇法•笃学”优良学风班级与学习标兵评选细则
附件2: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习标兵个人信息报送汇总表.xls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