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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7日 10:57     作者:院学办      点击:

2018届毕业生各班级(含研究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为5个;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9个(其中境外生1个),每班推荐3名。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每班推荐1个。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6成送审,4成答辩);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四年需有良好一次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为编印《2018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各学院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综合考虑各种就业类型),填写《2018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3.请各班级于5月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原件及汇总表、佐证材料)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材料(推荐表)各一式一份上报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工办。电子文档发送至:hqyan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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