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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班级: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定澳门学生的学习信心,根据学校有关通知,拟于10-11月份评选2011-2012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本次评选共将评选出单项一等或二等奖1名,助学金若干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爱国、爱澳,学习成绩优秀的澳门学生。
2、单项奖:单项奖用于奖励课程成绩明显进步或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
具体要求:一等奖学年成绩绩点不低于2.5;二等奖学年绩点不低于2.3,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记录。申请人提交参与社会实践及为校服务方面的证明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助学金:每人金额1500元。
具体要求: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资助才能完成学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生活简朴;不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能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二、推荐形式
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请类型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学院主页下载),并在申请奖项栏内注明所要申请的奖项(单项奖或其他),助学金需要填写单独的助学金申请表格,同时提供成绩单等相应证明材料,报学院综合评审,经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班级做好澳门学生的申请工作,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要求严格把关。
2、请各班通知澳门学生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奖学金申报,如果条件不符一律不予评定。
3、请各班于11月9日上午12:00前将按班级统一将填写好的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含2011-2012学年成绩单、社区表现分合格盖章等)由交至学院513办公室,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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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