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根据新修订的《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3〕18号)的有关规定,拟于6月份受理2013年毕业生解除处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3年毕业的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满12个月者,在处分期间如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可申请解除处分。
2.受记过处分满12个月者,在处分期间如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且在学习等方面有明显进步表现,可申请解除处分。
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已解除察看期,在解除察看期后如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且在学习等方面有明显进步表现,可申请解除处分。
4.在校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处分者,不得申请解除处分。
5.受处分时间统计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
三、几点要求
1.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进步是指违纪行为发生后下一学期至毕业前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与入学以来至违纪行为发生当学期所有学期的学习成绩相比较。班级人数以申请解除处分时所在班级的人数为基准。
2.申请材料包括:《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成绩单(根据申请人所符合的条件,提供入学以来总成绩单或违纪行为发生前后对比成绩单),处分文件(复印件)、书面申请及其他相应佐证材料。
3.请各班级通知相关同学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分委员会汇总、审核、对其受处分后的表现做出鉴定并提交学校,请相关同学于6月20日上午11点3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交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至17994397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信息即可)
附件1: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doc
附件2: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警告、严重警告适用.xls
附件3: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记过适用.xls
附件4: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留校察看适用.xls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