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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青年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201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及硕士、博士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书写内容及要求

为了比赛的公平和评比的方便,统一规定书写的内容(见附件4)。

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落款不得出现参赛选手的姓名、印章等信息。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

(二)作品规格

作品需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规范汉字,字体可选用楷书、隶书、行书任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纸张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纸张尺寸不超过A4纸,书写纸张自备、格式自定。每位选手只能报1幅作品,是否落款由作者自定。作品格式要正确、完整(含正文、落款,四边要留白)、无须装裱。选手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3)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若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登记卡上的指导教师信息不相符,以参赛作品登记卡上的信息为准)。

四、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不同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大赛主办单位也将组织有关专家,按不同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名单将在“福建语言文字网”上公布。同时,本次大赛特等奖作品将汇编成《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集》。

五、活动要求

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学生参加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订预赛方案,加强宣传,对学生书法创作予以指导,提高参赛作品质量,报送作品中硬笔和软笔的作品比例分别为60%40%

六、报名方式

9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送至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73095307@qq.com。在下学期开学初(暂定于916日)进行学院初审,初审成绩优异者由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报送学生处教育科。

七、附件

附件.rar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

201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