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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集中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2日 00:00     作者:雷兵兵      点击:

13、14、15级各班团支部:

今年12月5日是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根据《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集中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主题活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5〕73号)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主题活动,并对本次主题活动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

二、活动时间

   集中在12月1日-12月15日开展,12月5、6日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三、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志愿服务立项品牌团队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引导团员参加到本单位的志愿服务品牌活动中来,从而提升志愿服务品牌活动的影响,同时高效有序地发动广大团员参与“共青团义务星期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2013级各团支部进行校外普法活动,单独举办或者联系社区街道办事处等校外单位联合举办普法活动

2014级各团支部可进行校内外普法活动、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2015级各团支部可进行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请各团支部实施发动前务必做好广大团员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参与“共青团义务星期六”活动,高效有序完成以下工作:

1.全面动员团员参与。各团支部要全面动员团员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

2.广泛宣传活动情况。各团支部、志愿服务品牌团队在开展活动和宣传时,要突出团旗、团徽和青年志愿者标识;充分利用自己的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送稿件,并积极转发团省委、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关于“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的主题微信和微博,积极参与运营新浪微博话题#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每天至少主发1条带#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主题微博内容并@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同时单独转发评论@共青团福建省委主发的#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微博内容至少1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认真使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报备各项工作情况。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使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各团支部的活动方案、项目申报等都须在数字共青团系统平台上实施。活动结束后,工作信息、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要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报,获取有效积分(活动方案、项目申报材料上传时间须在2015年12月6日之前,工作信息、活动照片、视频的上传时间须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的方为有效)。活动报备是各班级团支部登录数字团建系统登记活动开展情况

五、考核说明

本次活动实行量化考核评分,并实行积分制。通过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进行积分统计、排名。考核内容为本次活动的工作部署、督导考核、活动发起、上传活动信息、媒体宣传、活动成效等落实情况。(得分标准参考附件2)。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共青团优秀组织及个人、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团队及个人评选的参考依据。

附件1:12·5活动团支部、团员操作指南.doc

附件2:“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主题活动量化考核评分表.doc

共青团永利集团304am登录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