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正文

关于上报2016年下半年学生解除处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8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班级

根据《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华大学〔2016〕23号)的有关规定,拟于10月受理2016年下半年学生解除处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满12个月者自违纪事实发生次日起满12个月的可申请解除处分。

2.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已自动解除察看期者,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工作、公益实践、就业创业等某一方面有进步的,可申请解除处分。

3.研究生学习阶段不能申请解除本科学习阶段的违纪处分。

4.在校期间受两次处分者,不能同时申请解除处分。须按受处分情况依次申请,第一次处分尚未解除者,不能申请第二次处分的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解除:

(1)受两次处分,其中有一次为留校察看;

(2)受留校察看处分且被延长留校察看期;

(3)已受两次处分、再次发生违纪行为被处分;

(4)依据《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华大学〔2016〕23号)第十条规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留校察看处分。

6.受处分时间统计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

三、几点要求

1.申请材料包括:《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处分文件(复印件),申请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还需提供入学以来总成绩单和违纪行为发生前后对比成绩单。

2.请务必认真审核,报送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

3.请通知相关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班级汇总、审核,于11月1日16:00前将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汇总表送交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办公室,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6069826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共青团永利集团304am登录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doc附件2: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适用.xls附件3: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情况汇总表--留校察看适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