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现将《共青团泉州市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泉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团泉委〔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严格遵照相关评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范围
仅面向泉州校区各学院申报
推荐名额
我校在各类荣誉中推荐名额如下:“优秀共青团员”3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名,“五四红旗团委”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部”2个。学院每项可各推荐不多于1个(人)。
请符合条件且意向申报的团员或团支部按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包括提名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并附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内的申报材料。3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5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lawtw@hqu.edu.cn。逾期未上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永利集团304am登录团委
2017年3月27日